2019年“兰江英才引进计划”申报评审公告
为贯彻落实“强工兴市、拥江兴城、文旅兴兰、环境兴人”四大战略,大力引进兰溪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助推兰溪高质量发展,现就2019年“兰江英才引进计划”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领域和类别
重点围绕时尚纺织、装备材料、医药健康、信息物流、文化旅游、人工智能、大数据、节能环保等产业,以及规划设计、经济金融等支撑我市重大项目发展领域。申报分为创新和创业两大类(含团队项目),创新人才(团队)是指到我市企业从事技术创新、科学研究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创业人才(团队)是指来我市注册创(领)办高新技术企业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选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4年9月30日后出生),非华裔海外人才可放宽到65周岁(1954年9月30日后出生)。2018年9月30日后来兰工作。
(一)创业人才项目
1.一般应具有全日制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具有海内外创业经验或曾在大中型企业、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关键岗位从事研发或管理工作经历,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或带有比较成熟的创业项目,且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具有良好的产业化开发前景;
4.2018年9月30日以后在兰溪市注册创办企业(含拟注册企业)。申报人为所在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资的30%以上,且本人投入企业的实际到位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名创业人才。
(二)创新人才项目
1.一般应具有全日制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018年9月30日以后来我市工作,与我市用人单位签定5年以上服务协议,每年在兰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
2.在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务的专家学者,或在知名企业、机构担任中高级领导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3.具备较高创新能力,研发水平和成果为同行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4.申报人所在企业具备较好的经营业绩,并能为申报人提供必要的科研资金和研发设备。
(三)创业创新团队
申报团队项目的应符合《关于实施兰江英才引进计划的意见》(兰委〔2018〕3号)有关要求,团队成员间已有较长合作关系及合作成果。
对特别优秀的人才项目,可适当放宽申报条件。
三、支持政策和相关待遇
(一)创业人才
根据综合评审,给予100-800万元创业资助资金,资金分三期拨付。对特别优秀或对产业发展贡献突出的项目,经考核评估,可一事一议。
(二)创新人才
根据综合评审,按重点推荐、一般推荐分别给予40万元、20万元的个人奖励,奖励资金分两期拨付。对顶尖人才或突出贡献人才,经考核评估,可一事一议。
(三)创业创新团队
根据评审结果,给予特别支持团队(A类)1000万元,重点支持团队(B类)600万元,优先支持团队(C类)300万元的奖励资助。创业资助经费分三期拨付(创新资助经费分两期拨付)。对特别优秀或对产业发展贡献突出的团队,经考核评估,可一事一议。
人才入选后,可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兰溪英才无忧卡”制度的实施意见》(兰人才办〔2018〕2号)发放对应种类的无忧卡,享受住房保障、医疗保健、配偶安置、子女就学、出入境等方面有关优惠政策。优先推荐申报各级各类人才培养工程、科技计划项目,同等条件下政府采购优先考虑其研发生产的产品和服务。
四、申报和遴选程序
1.推荐申报。申报人下载相关申报表格后,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并连同附件材料发送至lxswrcb@126.com。同时,报送纸质材料(盖章签字后)一式两份至市委人才办。推荐单位严格对照申报条件,对申报人选的资格条件、申报材料真实性及附件材料完整性进行初审,认真填写推荐意见。
申报时间:2019年10月10日—12月10日。
2.资格审查。市委人才办牵头组织对申报人拥有的成果、专利、获奖情况等申报资料的真实性以及申报人的身份、年龄、国籍、学历、经历和业绩等进行审核认定,研究确定入围答辩对象。对发现有造假等严重失信行为的申报人,取消申报资格。
3.统一评审。入围答辩对象确定后,市委人才办通知其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评审,并组织专家对入围答辩对象进行统一评审,确定入选建议人选。
4.审批公示。建议人选提交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一定范围内公示7天。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最终入选名单并下文公布。
五、联系方式
市委人才办联系人:余运威
联系电话:0579-88899813
电子邮箱:lxswrcb@126.com
地址:兰溪市府前路81号党政中心8楼
六、未尽事宜由市委人才办负责解释说明。
中共兰溪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