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08日 

第03版:民生

“剁手”前记得要“留一手”

兰溪消保委发布“双十一”消费警示

  记者 叶旭萍 通讯员 郑 斌

  导报讯 “双十一”日益临近,各大电商平台纷纷推出送红包、预付定金、满减、秒杀等各类促销活动,吸引消费者参与。然而,“双十一”期间也是相关投诉的高发期。根据以往的网购投诉情况,兰溪市消保委发布今年第8号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双十一”要科学、理性消费,“剁手”前记得要“留一手”。

  选择正规网站、电商。各大电商平台有各自不同的特点,消费者要根据自身需求选择正规、有经营资质的购物网站。建议从信誉度、成交记录、评价详情等多方面对卖家信誉进行评估,尽量选择经营优良、交易量较大和评价较好的电商。评价详情若发现长篇大论、内容基本一致的好评时要特别注意,可能经营者存在刷单赚好评的行为,尽量避免购买劣质、不合格商品。

  购物前做好功课,谨防冲动消费。在网购前,建议先列好购买的物品清单,对照清单按需购买,不要被“优惠”“折扣”“返现”等优惠冲昏头脑,盲目购买不必要的商品,以免造成浪费。要多方比较商品,避免被虚假打折行为蒙骗。注意特价与优惠的区别,搞清特价的含义,谨防经营者利用特价推销处理商品、问题商品。

  购买时与卖家做好交流。确认商品颜色、型号、发货时间等情况。同时,注意保留聊天记录、交易记录、及时截取网页图片、索取有效购物凭证或者发票,为后续可能出现的消费纠纷留存证据,便于消费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关注“七天无理由退货”范围。下单前要确认商品是否属于“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范围。如消费者定制的商品,鲜活易腐的商品,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等商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定。

  收货时注意仔细验收。发现货物有损坏或货单不相符时,注意保留证据,拒绝签收。

  最后,消保委工作人员提醒,在购物过程中,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务必第一时间与卖家或购物平台联系解决。若沟通后仍无法解决或发现经营者存在违法行为,可以向经营者所在地或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相关部门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