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2日 

第02版:要闻

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浙江省环境保护 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18)整改公示情况说明

  整改效果:

  1.2018年已对非法改变林地用途的9.4亩林地立案查处,(兰农林罚书字〔2018〕32号),完成了可恢复植被31.8亩林地地块的复绿工作。

  2.已对该项目游客接待中心建设项目非法占用的1.69亩耕地进行了立案查处,没收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兰自然资规罚〔2019〕4号),并补办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3.市政府已与企业签订投资协议,明确控制房地产开发建设比例(不得高于50%),并加快旅游项目建设进度。严格管控项目施工,严禁大开大挖行为,对违法占地、手续不全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并依法补办相关手续。

  4.完成裸露土地的生态修复工作,植被破坏土地裸露部分已复绿150亩。增设污水沉淀池,完善管理制度,持续做好水土流失、扬尘管控监督检查工作。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疑义,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9年11月12日至2019年11月18日

  受理单位: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徐耀斌

  联系方式:0579-88899141

  联系地址:兰溪市兰荫路27号

  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