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3日 

第03版:民生

饲养小狗有无数量限制

  兰溪市民舒先生来电咨询:他家住在溪西新区,家中已有一只小狗,最近准备再养一只。请问,家中饲养小狗有无数量限制?

  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答复:个人在重点管理区内饲养犬只的,每一户籍和每一固定居住场所限养一只。个人饲养的母犬繁殖幼犬的,养犬人应当在幼犬出生后三个月内,将超过限养数量的犬只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