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5日 

第04版:观点

我的小区我做主

  ■ 谭 敏

  中国消费者协会近日发布的《国内部分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调查体验报告》指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消费者满意度综合得分62.59分,物业服务体验评价得分65.14分,均处于及格水平,反映出物业公司无论对于设备设施、绿植、垃圾等“物”的管理,还是在安保、门禁、信息公示等“人”的服务方面,与业主对美好居住环境的期待存在较大差距,服务质量还有大幅提升空间。

  物业与业主的关系看上去很简单,业主出钱雇物业公司来当“管家”,理论上业主可以根据“管家”提供服务的质量来决定“管家”的收入和去留。可在现实生活中,一些服务质量低劣、态度蛮横的物业企业说不得、叫不动、轰不走的情况普遍存在,引起许多业主不满。

  究其原因,一是因为许多小区并没有成立业委会,业主难以形成合力。二是由于当前物业服务企业退出机制尚不完善。

  在社会治理日益向基层延伸的当下,无论是新楼盘,还是老旧小区,物业与业主都是参与社区共建共治的重要力量,二者之间的关系如果无法理顺,社区自治可能会问题不断。因此,监管还得更给力,对物业服务进行评定,建立红黑榜和淘汰制度,物业有进有出,业主才能实现“我的小区我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