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7日 

第01版:头版

上下同欲筑文明 打造生态宜居环境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一座城市的生态环境直接影响着群众的幸福指数。城市文明不文明,关键是能不能让老百姓有看得到、摸得着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为改善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兰溪加快建设衢江、金华江、扬子江和兰江等绿道,完成绿道建设150.7公里,迎宾大道获评省级最美入城口。扎实开展城乡环卫一体化、市场化改革,精品城市考核连续五年列金华第一。大力实施农村绿化、美化、亮化工程建设,网络已实现农村全覆盖,全市行政村公路通村率、路面硬化率达到100%。

  常态化推进“五水共治”,市域考核断面全部达到Ⅲ类以上水质,跨区域交接断面水质考核连续六年省级优秀。完成177个行政村生态洗衣房建设,生态洗衣房项目入选省民生获得感示范工程。全面提升城乡保供水水平,实施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改造三年行动,目前已完成达标提标人口9.44万人。强势推进“三改一拆”,2016年以来,累计“三改”1576万平方米,拆违1722万平方米,成功创建“基本无违建市”。全面完成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省级验收,诸葛镇获评省级样板。

  省文明市创建“双十”行动中,兰溪共开展60次联合专项整治行动,取缔汽车北站、星辰路等一批“马路市场”,改造22家农贸市场,成功创建省放心市场13家,三星级市场4家;乡镇街道一星级以上市场14家,占比50%以上。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评定率达100%,建成乡镇(街道)农村家宴放心厨房16家,维护全市人民舌尖上的安全。

  社会事业惠民生 人人共享文明成果

  文明创建人人参与,文明成果人人共享。省文明市创建工作一切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靠民的理念,通过创建提升老百姓的幸福感、获得感,赢得群众的真心支持、共同参与。

  在文明创建中,兰溪不断统筹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成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站)416家,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实现全覆盖。加大住房保障力度,累计建设安置房59.52万平方米、安置房4308套,治理和改造农村危旧房5965户。积极推进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共有避灾安置场所352处。

  积极打造“学在兰溪”教育品牌,浙师大行知学院建成启用,兰花小学新建工程稳步推进,通过省教育基本现代化创建验收。召开教育大会,出台加强教育保障工作十三条举措。引进优质教育资源,浙师大兰溪附中挂牌,学军中学名师工作站落户,实施与浙江育才教育集团合作办学项目。首创联村导师制度,获评全国地方教育制度创新论坛优秀奖。全面推进“健康兰溪”建设,推进医共体改革,成立市人民医院和中医院医共体,建立区域“互联网+”便民智慧医疗服务平台,全面实现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

  扎实推进“雪亮”工作建设和“无案村”创建,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四个平台”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功夺取“平安金鼎”。完善党委、政府主导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组建人民调解委员会389个,实现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覆盖。2016年至今,全市各类调解组织共受理矛盾纠纷8323起,成功调处8284起,成功调处率99.5%,协议涉及金额33408万元。

  当然,省文明市创建惠及老百姓的成果远不止这些。我们可以看到,城乡的基础设施建设正如火如荼地开展,环境卫生得到了大幅改善;城乡的商场、集贸市场、背街小巷秩序显著改观。我们可以看到,事不关己的少了,见义勇为的多了;争吵斗气的少了,邻里互助的多了;拥挤插队的少了,文明礼让的多了。这些真切的变化,既来自老百姓,又惠及老百姓。

  强工兴市、拥江兴城、文旅兴兰、环境兴人,在市委、市政府“四大战略”的指引下,兰溪全市上下同欲、知行合一,从“不理解”到“我参与”,在城市环境面貌显著变化、市民素质显著提升的同时,兰溪,这座城市也更加讲文明、有温度。

  记者 徐正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