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要小心
记者 姜一峰 通讯员 王瑛巧
近日,兰溪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利用虚假二维码诈骗资金的案件。
家住城区的小吴,闲暇之余喜欢打游戏缓解工作压力。“扫码直接购买游戏道具,到手劲爆价19.8元”。今年1月,这条广告让准备玩游戏的小吴眼前一亮。正常情况下,这类的游戏装备买卖,都会通过正规的第三方游戏装备交易网站进行网上交易,但购买手续复杂。一想到扫码直接购买,且价格便宜,小吴十分心动。按照广告上的联系方式,他添加了对方的QQ号,扫描付款码支付。不久,小吴收到了游戏道具。
之后,对方提出游戏道具不能使用,需要支付0.01元激活,随后向小吴发送了一个付款二维码。小吴扫描这个二维码后,支付短信却显示从花呗支出9000多元。
小吴赶紧联系对方,“这说好的0.01元,怎么就变成了9000多元?”对方以支付错误为由,答应帮小吴办理退款。心急的小吴没有多想,接收“退款到账”文件后,连续两次扫码,用于验证退款。就这样,小吴分三次支付,给对方转了3万多元。直到这时,小吴才意识到自己上当了,立即报了警。
经审理查明,2017年以来,被告人封某在网上发布提供付款二维码为他人套现的广告。他把在网上商城中下单订购扫地机器人等商品产生的付款码,伪装成标有“0.01元”的支付二维码,提供给被告人邝某等人用于诈骗。邝某等人在网络游戏平台以出售网络游戏装备等名义,骗取被害人扫调包的二维码进行付款,致网上商城订单成功。网上商城所发的商品由赵某及方某接收并进行销赃,把所得的款项转账给被告人封敏、邝某等人。案件涉及被告24人,受骗人数达1000余人,涉案金额达500余万元。
兰溪市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被告人封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被告人吴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被告人赵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被告人李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其他各被告人分别受到了五年至一年不等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