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蓝图高质量打造生态兰城
兰溪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通过专家评审
记者 陈志恒
导报讯 12月22日,《兰溪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9—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评审会在杭州召开,《规划》顺利通过专家组评审。
省林业局正厅级领导杨幼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华东调查规划设计院副院长、总工程师何时珍,兰溪市委副书记、市长王新锋等参加评审会。
近年来,兰溪市委、市政府紧紧围绕山水城市景观特色,统筹推进城乡绿地、湿地建设,城市生态功能日趋完善,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兰江省级湿地公园、扬子江生态公园、胡大山湿地公园、南门湿地公园等初见成效;完成绿道建设150.7公里,建成兰芝风情线、兰江绿道、迎宾大道景观绿道等10多条绿色慢行系统。目前,全市森林覆盖率49.4%,林木绿化率50.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4平方米,拥有省级森林公园两个、省级风景名胜区两个、省级湿地公园1个、省级森林城镇8个。2016年,兰溪获省级森林城市称号。
据了解,《规划》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华东调查规划设计院编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森林生态体系、森林生态文化、森林生态产业和森林支撑体系等,确定兰溪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定位为“千年古韵 山水兰溪”,总体布局为“一核、两带、四区、七廊、多点”。
会上,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南调查规划设计院副院长、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贺东北为组长的专家组,在充分听取规划单位介绍、审阅有关资料及质询和讨论后,认为《规划》资料翔实,编制依据充分,指导思想明确,建设目标科学,内容全面、重点突出,符合国家森林城市建设规划编制规范,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同意《规划》通过评审。
王新锋作了表态发言。他表示,接下来,兰溪将提高认识,以此次评审会为契机,按照专家组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和完善《规划》内容,充分体现兰溪特色;抓好落地,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分清轻重缓急,学习先进经验,补齐创建短板,提升工作水平;抓好统筹,合理协调好创建和保持、近和远、投入和产出、局部和整体的关系;强化保障,做好资金、人员等要素保障,为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保驾护航;完善机制,相关部门和单位既要分工协作,又要统一合力,有序推进创建,切实把兰溪打造成人民满意的生态之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