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诉源治理为抓手 打造“平安兰溪”硬品牌
兰溪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王伟平
当前,正是迈向首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冲刺阶段,也是兰溪加快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关键时期机遇与风险并存,要时刻维护大局,紧盯风险化解,以诉源治理为抓手,打造“平安兰溪”硬品牌,为经济健康发展、人民美好生活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诉源治理在兰溪实践的重要意义
诉源治理有三个维度的内涵:一是从源头避免、减少纠纷和案件的发生,使其止于未发、止于萌芽;二是避免已出现的纠纷和案件形成诉讼,通过多元化方式解决,减少诉讼量;三是实质性化解已经形成诉讼的纠纷和案件。
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诉源治理源于“枫桥经验”,又将“枫桥经验”中发动和依靠群众就地解决纠纷的实践经验,发展为矛盾提前化解和诉讼的源头治理。加强诉源治理,是实施“四大战略”尤其是“环境兴人”战略的重要举措,对于我们更好地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兰溪升级版、推进兰溪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防范化解全市重大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二、当前诉源治理存在的问题
(一)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不够完善。在人防方面,公检法司、信访、乡镇(街道)等单位风险预警防控的联动机制不够完善,市里有的社会组织实质性运作发挥作用不明显。在技防方面,全市社会治安监控覆盖面还不够广。目前,全年有公安类视频监控2668个,而浦江有4427个,社会面监控的密集程度不如浦江,仍存在监控盲区、死角,监管手段的信息化、科技化也有待提高。在心防方面,当前关于诉源治理的舆论宣传较少,在安全生产、防范违法犯罪等领域的宣传存在部门单打独斗情况,覆盖面不广。
(二)矛盾纠纷及引发的风险隐患多。兰溪信访维稳工作一直面临着较为严峻的形势,信访量大,越级信访突出。近两年,全市各类纠纷警情22508起,占总有效警情18.1%,其中,部分纠纷夹杂“家庭”“情感”等人际矛盾和“土地”“债务”等切实利益,处置化解难度大。另外,涉拆迁类风险及因土地建房、邻里纠纷引发的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较为突出。
(三)公共安全领域隐患多。由于历史欠账多,全市道路交通硬件设施不完善,再加上受水泥等支柱性产业影响,全市境内或过境通行的中重型自卸货车多,给道路交通带来巨大隐患。消防设施建设也相对落后,出租房屋普遍未配备独立式感烟报警器、消防“四小件”等,再加上棉纺织等重点特色产业用火、用电、用气数量较大,火灾隐患较多。有的职能部门在生产安全、食品安全等方面风险排查不够全面彻底,造成公安兜底的被动局面。
(四)群众维权和防范意识有所欠缺。部分群众对信访维权存在误解,导致遇事“信访不信法”,进而增加不必要的信访。部分群众对投资侵财类违法犯罪防范意识不强,全市P2P平台案件受害利益群体大,近两年达1.12万余人,通讯网络诈骗案件居高不下,今年目前发案507起,同比去年上升42%。
三、做好诉源治理的下步思考
(一)党委主抓,形成部门联动新局面。加强市委、市政府对诉源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推动构建“党政领导、政法主导、社会协同、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新格局。根据省工作意见,研究制定适合市情的具体实施办法,明确部门职责,细化工作任务。由市委、市政府牵头组建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信访、各乡镇(街道)等相关部门参与的领导小组,做好研究部署、协调联动、信息互通、预警防范、监督落实、经验总结等工作。进一步织密人防信息网,不断壮大社会组织、平安志愿者队伍,并推进实质化运作,形成共建、共推、共享的长效机制。
(二)标本兼治,形成矛盾化解新机制。按照“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总体要求,深入推进“无案村”建设和“枫桥式派出所”创建工作。充分发挥综治中心的综合平台作用,根据“调解优先,诉讼断后”的思路,扩大警调衔接机制覆盖面,鼓励更多专业人民调解员驻公安派出所参与调解。优化“警民联调”、“警律联调”、“警企联调”机制,选任德高望重的人民群众,打造出更多如 “村民说事堂”、“老丁调解室”的品牌阵地,完善民情民访代办、利益群体代表人制度,大力推进信访积案化解。同时,加强调解员、代办员的物质保障,以物质促精神。
(三)软硬兼施,形成执法司法新作为。一方面,推进“雪亮工程”、“党员+监控”建设和推广“互联网+监管”,充分利用监控视频、互联网提高风险隐患排查的广度、深度和效率;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打击整治黄赌毒、枪爆、涉众型经济犯罪、虚假诉讼等工作,形成高压态势,遏制犯罪增长。另一方面,在严格依法履职中全面把握、区别对待、宽严相济。全力护航民营经济发展,对企业主慎用羁押性措施;促成公检法共识,大力推行刑事和解、认罪认罚从宽、附条件不起诉等刑事诉讼制度;依托大会战彻底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依法运用最高法醉驾量刑指导意见,缩小醉驾刑事打击面;依托一体化办案中心,密切公检法办案衔接,强化刑拘直诉机制等运用。
(四)督导考核,形成担当追赶新作风。根据上级意见和考核办法,制定兰溪考核标准,将诉源治理工作纳入综合考核,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强化督查通报,常态化开展诉源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由市委、市政府牵头,对纠纷排查、诉非衔接、诉讼纠纷实质化解全过程,公检法司乡镇等全部门开展专项检查,杜绝不作为、慵懒懈怠现象。强化考核结果的分析运用,注重工作实绩,通过下责任状、晒成绩单、亮检讨书,形成问责与激励相辅相成的工作局面,淘汰落后、褒奖先进,利用考核筛选,形成一支专业化、高水平、爱人民的诉源治理队伍。
(五)宣传引导,形成群众维权新思维。重视法制舆论宣传的重要作用,加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鉴别防范违法犯罪的宣传力度。由市委、市政府牵头,统一宣传口径,各部门、乡镇(街道)共同开展宣传,确保宣传内容准确、覆盖领域最全、受众面最广。依托本地《兰江导报》、兰溪新闻等报刊节目,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作用,重视运用“两位一端”等新兴媒体,通过一些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大力宣传非诉解决矛盾机制、通讯诈骗等常见违法犯罪惯用伎俩和防范手段,让诉源治理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引导群众树立依法合规的维权意识和自觉主动的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