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祝维伟辞去金华市第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20年1月7日兰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兰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祝维伟辞去金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并报金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2020年1月7日兰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兰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祝维伟辞去金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并报金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