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准假合理吗
兰溪市民方女士来电咨询:她在一家餐厅做服务员,目前已怀孕两个多月,但现在出现了先兆流产的症状。鉴于身体状况,她向餐厅提出请假,但是餐厅以找不到人代班为由拒绝让她休假。想咨询一下,餐厅这样做合理吗?
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答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规定,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因此,单位应予准假,或安排其它相对轻松的工作岗位。
记者 姜一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