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叶国庆 辞去兰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2020年6月30日兰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兰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叶国庆辞去兰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并报兰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2020年6月30日兰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兰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叶国庆辞去兰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并报兰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