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7月21日 

第07版:学在兰溪

兰溪将招收定向培养教师10名

  导报讯 记者昨天从兰溪市教育局了解到,今年全市将招收定向培养小学全科及高中“双学科”复合型教师10名,以进一步优化教师结构,培养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的小学全科教师和高中“双学科”复合型教师。

  招生对象为2020年报考普通高校,愿意为兰溪教育事业服务,并与定向培养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金华各县(市、区)户籍的考生。招生学校及人数为浙江师范大学高中地理科学(复合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计划招收1名;杭州师范大学高中物理学(复合教育技术学)专业计划招收1名,小学教育专业计划招收4名;衢州学院小学教育专业计划招收4名。其中,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要求考生分数在一段线以上。

  招生录取安排在提前批进行,符合条件的考生按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只能在提前批第一院校志愿的第一专业志愿填报,否则无效。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按照招生计划1﹕1.2的比例(四舍五入),向有关高校提供考生名单,并由相关高校将名单抄告兰溪市。市教育局根据相关高校提供的名单,进行考生户籍审核,组织考生师范生适应性面试和体检。在此期间,考生要保持联系电话畅通,不出远门。

  对面试和体检合格的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市教育局和人力社保局官网公示3天。

  公示无异议的,由市教育局商市人力社保局后,与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将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报相关高校。因考生放弃、户籍不符、面试和体检不合格等造成计划缺额的,按缺额计划1:1比例进行递补,并执行相应程序直至计划满额或确无合格生源。签订协议时,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

  各相关高校在全省统一规定时间内,将本市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相关高校按有关规定录取。被录取者由相关高校发送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束后,由相关高校将定向培养生名单抄送市教育局、人力社保局备案。

  录取考生在大学就读期间由考生自己先行缴纳各项费用,毕业到岗后所需学费由市财政给予全额补助,支付方式采用毕业到岗后由工作单位给予报销(学费全额报销,住宿费等其他费用自理)。

  定向培养生按期毕业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并通过体检、考察合格者,报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兰溪市教育局按照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统一调配到具有事业编制的农村小学和公办中学任教,由用人单位与定向培养毕业生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服务期限不少于8年。

  定向培养毕业后未按照协议约定到兰溪市农村小学和公办中学任教,或不服从单位岗位安排,或未履行完成约定服务期的,应退还已享受的学费补助,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违约情形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承担有关违约责任。同时,3年内不得报考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招聘考试。定向培养生若未按期毕业,在校期间受刑事处罚及党纪、政纪、校纪处分的,取消录用资格。

  记者 沈冰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