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8月04日 

第03版:民生

上半年已疗休的有补偿吗

  兰溪市民施先生来电咨询:今年下半年疗休养提高标准了,上半年已经疗休养的人员是否有相应的补偿?

  兰溪市总工会工作人员答复:根据调整政策,目前各单位已在今年6月底前安排1/2以上的职工进行疗休养,该部分已完成疗休养的职工可按最高不超过1000元/人的标准,利用双休日、节假日等休息时间进行疗休养。各单位疗休养完成后,将补休的相关备案资料统一拿到市县职工服务中心进行纸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