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陈云彬辞去兰溪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20年8月5日兰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兰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接受陈云彬辞去兰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2020年8月5日兰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兰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接受陈云彬辞去兰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