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开始申报
截止时间为8月28日
记者 姜一峰
导报讯 昨天,记者从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2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工作已经启动。据悉,企业单位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每年调整一次,今年截止时间为8月28日,请各企事业单位及时申报。
据了解,企业以及民办非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单位职工、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申报,且缴费基数上限为17880元,下限为3330元。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不高于17880元申报确定,最低基数沿用当前最低基数,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18%。
用人单位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基数申报。具体步骤为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选择“社会保险网报系统”后,点击“人员管理”子选项,进入“参保个人应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核定”页面,再选择“批量导盘”,导入填写好的电子表格,填写申报基数并保存。
需要注意的是,2020年度起社保缴费基数使用年度从每年7月至次年6月,调整为自然年度(当年1月至12月),本次申报范围为当前企业在保和今年退休人员,其申报的2020年度的缴费基数高于2019年度基数的,对1至7月在本单位缴费月份差额予以补收。单位部分属减征期内的月份不补收、按减征规定执行,个人部分补差月份为1至7月期间,个人缴费差额由单位代扣代缴。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的2020年度的缴费基数高于2019年度基数的,补缴月份为1至7月期间以当前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费的月份。
此外,用人单位职工2020年度的缴费基数和2019年度相同的,单位也需再次申报,申报后不补差。若单位未申报的,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将由社保部门按照该单位职工上月缴费基数的110%确定(最高不高于17880元),并补收1至7月差额;灵活就业人员未申报的,个人缴费基数由社保经办机构按参保人员上月缴费基数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