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浙悄然出现“两头婚”
男不娶女不嫁 孩子随父姓也随母姓
家住杭州市余杭区的小西和丈夫小争,都是“85后”的独生子女,两人于2016年结婚。结婚前,双方家庭就已约定好,结婚后小西依然可以住在娘家,也可以到公婆家居住;同理,小争也如此。而且,两个家庭商定,小夫妻共生育两个小孩,按照出生顺序,一胎跟男方姓,二胎跟女方姓。
这种婚姻形式,是近年来在江浙地区悄然兴起的一种新形式——两头婚,即当地人俗称的“不来不去”“不进不出”“不嫁不娶”“两家拼拼”,意味着“我家不是嫁女儿,你家也不是娶媳妇”,小夫妻成家后依旧与双方原生家庭保持一定“黏性”。
为什么会兴起两头婚?两头婚有何利弊?两头婚未来的发展趋势如何?带着这些问题,日前,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和律师。
独生子女家庭之选
所谓的两头婚,既不是男娶女嫁,也不属于女招男入赘。男女双方两头皆是婚娶婚嫁,夫妻两头走。两头婚的家庭一般会生育两个小孩,第一个随父姓,由男方抚养为主,第二个随母姓,由女方抚养为主。在两头婚家庭里,没有外公外婆的概念,小孩对爸爸妈妈的父母都叫爷爷奶奶。
和小西夫妇一样,选择两头婚的多是江浙农村的独生子女。“这种情况主要出现在杭嘉湖地区,我接触的案件当事人,集中在杭州市周边的九堡、临平、余杭一带,多为村转社区的地方,还有就是湖州地区,两头婚现象非常普遍。”浙江顺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杜鹏介绍说,“可以说,两头婚是独生子女家庭的正常需求。”
在杜鹏看来,两头婚是“招上门女婿”的更优解。杜鹏解释说,以往招上门的女婿会存在这样的心理——“反正孩子不跟我姓,这个家也没有我的份。”在这种心态下,久而久之,上门女婿对家庭的责任感越来越淡薄。而且通常情况下,招上门女婿家庭一般是女方经济条件优于男方,招女婿家庭中不少家庭对招进门的男性存在一定防范和歧视。
而两头婚则能有效避免这种情况。因为两头婚中,男方无须付彩礼,女方也无须陪嫁妆,双方均没有嫁娶之意,且都有随自己姓氏的孩子,这种形式相较纯粹的招上门女婿,对男方的心理压力影响比较小,也就更能让男方产生对家庭的认同感和责任感。
除此之外,两头婚家庭还有一个显著特点——未完全从各自的原生家庭中独立出来,即和一方的父母长期共同生活或者在两方父母处轮流居住。
“‘两家拼拼’的主要原因是现代工作和生活节奏过快,很多小夫妻自顾不暇,根本没有时间照顾子女,再加上目前保姆行业的不成熟,他们只能依靠父母。”浙江诺力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省律协婚姻与家庭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杨慧丽说。她从事家事领域研究已有14年之久,几年前,她就开始关注两头婚。
“还有部分小夫妻,原生家庭条件相对较好,独立生活能力差,所以对原生家庭有非常大的依赖性。”杨慧丽补充说。
利大还是弊大?
“我觉得,这种‘不来不去’的两头婚应该是新形势下的一种探索,这种探索蛮好,有利于家庭的稳固和谐。”浙江思伟律师事务所律师、杭州市妇女维权与法律援助志愿团的志愿者杨红如是说。她多年从事“家务事”处理,首次接触到两头婚时,就对此表示赞同。
经过研究两头婚的内涵和表现形式,杨红总结了其几大优势。“首先,两头婚家庭商定好生育两个小孩,是积极响应了国家的生育政策,有利于缓解社会的老龄化。再比如,没有彩礼和陪嫁门槛,男方和女方的经济压力都会减轻。相对而言,可以提高年轻人的结婚意愿。再者,生育两个小孩既随父姓又随母姓,避免了姓氏和抚养方面的纷争。”
然而,两头婚并不是百利而无一害。在实际生活中,两头婚具有一定的“后遗症”。对于这点,三位律师不谋而合。
“和原生家庭保持一定‘黏性’虽好,但两头婚家庭的独立性会弱,小家庭的完整性也必定会受到影响,年轻夫妻的亲密度也会受到影响。”杨慧丽说。“而且现实中我们接触到的案例,两头婚家庭会因为谁家都不能少、不能输,从而发生争执。比如有的男方不愿多在女方家住,怕住得时间多一点会有入赘之嫌。”
同时,实践表明,两头婚家中的孩子都叫爷爷奶奶,而取消掉外公外婆的称谓,会让孩子分不清亲辈关系。另外,家庭中出现异姓兄弟姐妹,也会降低孩子对兄弟姐妹的认同感。更有甚者,在养育过程中,“爷爷奶奶”会有意或无意地更偏爱随自己姓氏的小孩。
“偏心情况会影响孩子之间的感情,也会让孩子很难融入自己的家庭。这更多地需要小夫妻去疏导,尽量让原生家庭的父母做到不要偏心。”杨慧丽表示,“尤其是当两个小孩不长期居住在一起,在不得已的情况下,至少应保证周末小家庭成员在一起活动来培养感情。父母也应该教育孩子多多考虑自己的兄弟姐妹,照顾对方的感受,如节假日互赠礼物等。”
杜鹏和杨红认为,两头婚总体上是利大于弊。但杨慧丽则持相反观点。她认为两头婚的原生家庭父母或多或少尚未脱离中国的传统家庭模式,希望自己的姓氏可以延续。
据《中国妇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