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由谁保管?
兰溪就业部门为你解答
记者 成 超 通讯员 王 侃
导报讯 “我即将大学毕业,想知道毕业后,我的人事档案该由谁来保管?”近日,大四学生小李向兰溪市就业和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咨询有关人事档案接收问题。
人事档案是我国人事管理制度的重要一环,它是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证据,与个人工资待遇、社会劳动保障、组织关系紧密挂钩,具有法律效用,是记载人生轨迹的重要依据。高校学生档案则是国家人事档案的组成部分,是大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学习及各种社会实践的真实历史记录,是大学生就业及其今后各单位选拔、任用、考核的主要依据。
据市就业和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后,如果就业的单位是国家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由就业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保管;如果就业的单位是非公有制企业或社会组织,由就业单位所在地或本人户口所在地公共人才服务机构管理;毕业后未就业(包括出国留学继续深造的),可以向原毕业学校申请保管两年,也可由本人户口所在地(生源地)公共就业或公共人才服务机构管理。但根据人事档案管理相关规定,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的人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