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工作安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规定,现将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工作安排公布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相关工作报告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北部加速发展、缩小城乡地域差距工作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纺织产业转型升级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法院、市检察院关于上半年工作情况和下半年主要工作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市财政同级审计工作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市政府2021年财政决算;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2年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6.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城乡供水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
7.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教育补短板工作情况的报告;
8.听取和审议市监委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
9.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10.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古城保护和开发工作情况的报告;
1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1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
1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3年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计划的报告。
二、专题询问及执法检查
1. 2022年度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专题询问。
2.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执行情况检查;开展节约能源“一法一办法”执行情况检查;开展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执行情况检查;开展《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回头看”。
三、评议工作和重大事项决定
1.对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司法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水务局、生态环境兰溪分局开展工作评议;开展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
2.作出关于促进和保障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决定;制定、修订完善常委会相关制度。
四、主任会议议题及代表视察活动
1.听取市政府关于教育“双减”政策落地工作、重点交通项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贯彻落实、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招大引强工作、精准帮扶低收入农户促共同富裕、医共体建设及运行、《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宣传贯彻等工作的汇报,及听取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等有关部门工作情况的汇报。
2.组织代表对金兰同城化、防汛、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建设、城区居家养老中心和敬老院建设、城乡风貌提升、落实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保障粮食安全、文旅重点项目建设等工作进行视察。
五、调研课题
开展推进城市有机更新、提高城镇化率,“无废城市”建设兰溪实践、加快科技创新主体培育、光电产业助推兰溪高质量发展、纺织行业智能制造,探索企业合规建设、优化兰溪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产村融合、夯实共富基石——对我市“消薄”进程中短板、瓶颈、路径选择等课题调研。
六、其他工作
开展在建重点交通项目全程督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财政支出绩效第三方评价工作、人大干部学习会;推进人大数字化改革工作;组织人大代表参加法庭庭审旁听、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培训;配合上级人大做好立法调研工作、做好新一届全国、省人大代表的换届推荐工作;建立“代表问政、全民听政”常态化问政机制;示范性“四好”代表联络站和代表联络站进矛调中心数字化应用场景建设;制定兰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的意见;人大街道工委委员的任命、交办各人大街道工委2022年工作任务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