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江一村民非法种植罂粟受处罚
记者 蒋宇欣 郑冰洁
导报讯 眼下正值罂粟开花结果的季节。兰溪市公安局采取空中与地面联合排查方式,重点打击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的违法行为。
近日,梅江派出所民警张康俊利用无人机巡查过程中,发现一户村民家的楼顶有疑似罂粟种植物。经走访调查,确认村民金某种植罂粟,立即展开调查。
张康俊告诉记者:“无人机发现后,我们到他家里实地检查,发现花坛里种植了9株罂粟,都已经结果,有的果实都已经长出来了。”
经审讯,违法行为人金某因为法律意识淡薄,轻信他人食用罂粟能美容、止痛,就在自家楼顶花坛中零星种植罂粟类“毒品原植物”。金某对其非法种植罂粟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据悉,金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1条规定,兰溪警方依法当场铲除了种植的罂粟,并对金某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种植罂粟不管是观赏或食用,都属违法行为。广大群众要自觉抵制毒品,自觉禁种铲毒,杜绝非法种植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