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5月09日 

第03版:民生

兰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防空防灾警报试鸣活动的公告

  兰政告〔2022〕1号

  为切实增强市民的防空防灾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有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定于2022年5月12日上午在全市进行防空防灾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

  2022年5月12日10∶00—10∶43。其中,10∶00—10∶03为防灾警报信号;10∶10—10∶14为防灾解除警报信号;10∶20—10∶23为预先警报信号;10∶30—10∶33为空袭警报信号;10∶40—10∶43为解除警报信号。

  二、试鸣信号

  1.防灾警报信号(鸣60秒,停30秒,反复2遍,时间3分钟)。

  2.防灾解除警报信号(连续鸣响4分钟)。

  3.预先警报信号(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4.空袭警报信号(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5.解除警报信号(连续鸣响3分钟)。

  三、注意事项

  防空防灾警报试鸣期间,一切生产、生活及社会活动照常进行。各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学校、企业可结合防空防灾警报试鸣组织疏散掩蔽演练。

  特此公告。

  兰溪市人民政府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