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5月10日 

第07版:万象

22岁男青年自称“女娲转世”,诈骗七旬老人82万

  一名22岁的男青年自称“女娲转世”,利用封建迷信诈骗70多岁的泰安老人,共骗取82万余元,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5万元,责令退赔老人损失82万余元。

  据山东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官网显示,日前,该院审结一起利用封建迷信通过网络实施诈骗案件。被告人杨某某,云南省曲靖人,初中文化,无业。2018年,杨某某通过微信摇一摇认识了70多岁的泰安人张老翁(化名)。聊天中,张老翁透露自己是信佛的,杨某某遂称自己也信佛,取得张老翁信任。杨某某抓住张老翁求神拜佛、祈求保佑的心理,自称是女娲娘娘转世到人间的肉身,现在生病了需要用钱治疗,张老翁遂向其微信转账300元。之后,杨某某以“女娲娘娘”“佛祖”等神仙在人间的肉身生病需要治疗费为借口,多次让张老翁提供资助以积功德,每次骗取张老翁钱财几百元至几千元不等。自2019年2月至2021年3月间,杨某某共骗取张老翁82万余元。骗取的钱财,杨某某用来给游戏充值、在直播间刷礼物、日常吃喝玩乐等,很快挥霍一空。

  法庭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依法惩处。鉴于其被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因此,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5万元,责令依法退赔被害人损失82万余元。

  5月8日,记者从泰山区人民法院获悉,“男子自称女娲转世诈骗获刑11年”是近期宣判的真实案件,意在提醒大家防范诈骗,也提醒老年人,不要轻易上当受骗。 据《湖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