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5月31日 

第04版:乡村兰溪

兰溪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百千万”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工作的通知(试行)》

稳妥推进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

  记者 成 超 通讯员 唐舒颖

  导报讯 近日,兰溪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百千万”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工作的通知(试行)》,进一步加强耕地质量建设,积极稳妥推进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实现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规模种植、高质量保护。

  据了解,“百亩方、千亩方、万亩方”是指“百千万”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工程。万亩方项目区面积不少于10000亩,其中集中连片耕地不少于7000亩,千亩方项目区整治后集中连片耕地不少于1000亩,百亩方项目区整治后集中连片耕地不少于500亩。百亩方、千亩方项目原则上一年内完成施工,3000亩以上的千亩方、万亩方项目可按照“统一规划设计、一次整体立项、分片分年实施”方式分期组织实施,一般不超过两年。

  据悉,这项工作的目标是结合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十四五”时期围绕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建设要求,大力推进“百千万”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整治规模3万亩以上,形成布局集中连片、农田设施完善、生态良好、适合规模经营和现代化农业生产的优质永久基本农田。

  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具体包括:一是耕地质量提升,项目区内修缮或新建农田水利设施、机耕道路,提高灌溉保证率及耕作便利度。整合归并耕地地块。有水源条件的区域实施旱地改水田,提升耕地质量等级,满足农业机械化、现代化生产需求;二是耕地功能恢复,项目区内的即可恢复属性地类、工程恢复属性地类,开展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采用清理或工程措施,进行土地平整,覆盖优质耕作层表土,恢复耕地功能;三是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区内宜耕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进行土地整治,优先开发为耕地,用于补充耕地,保障耕地占补平衡;四是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区内的零星建设用地,开展建设用地整治,优先复垦为耕地,形成的建设用地复垦指标可用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五是耕地质量提升,项目区要采用生态化工程措施,建设生态渠、生态坎、农田防护林,全面治理污染土壤,建设生态田园、美丽田园。

  项目建成后,由属地乡镇(街道)负责后续管护工作。整治工程完成后,要按照适度规模经营的要求,由种粮大户、农业企业统一经营,用于粮食生产。种粮大户、农业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需要采用综合种养、轮作、间作方式的,应编制综合种养、轮作、间作方案,并报市资规局、农业农村局批准后实施,不得改变耕地属性,落实“田长”专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