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6月01日 

第06版:城事·市井

两名男子“打野鸡”被捕

为享口腹之欲

  记者 陈志恒 通讯员 徐 瑶

  导报讯 近日,兰溪两名男子为了满足口腹之欲,相约上山打野鸡,结果被兰溪市公安局诸葛派出所抓获。

  野鸡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今年5月,叶某拿着买来的气枪、钢珠等狩猎装备,喊上好友方某到老家附近的一片荒山上寻觅野味。随着“砰”的一声响,树上一只飞禽应声而落,叶某迅速上前将野鸡捡入随身携带的袋子里。然而,这枪声也惊动了周边居民,诸葛派出所民警根据举报,很快将叶某、方某二人抓获。

  目前,叶某、方某因非法捕猎国家保护动物被公安机关移送起诉。他们这才意识到吃“鸡”的代价如此之高,对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