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统一城乡居民基础养老标准
兰溪调高至每人每月290元
记者 姜一峰
导报讯 昨天,记者从兰溪市社保中心获悉,从5月1日起,金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原每人每月230元、260元、280元三档统一为一档,并提高到每人每月290元。兰溪同步实施,基础养老金标准从230元提高到290元,增幅达26%。
据了解,统一全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是金华市第八次党代会作出的一项重大民生部署,是缩小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区域差距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兰溪市委、市政府对民生保障的重视和对城乡参保人员的关心。自2010年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来,全市基础养老金标准从每人每月60元起步到290元,累计涨幅3.8倍。
据了解,自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以来,兰溪参保人数持续增长,待遇水平稳步提高。目前,兰溪已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按照金华调待标准,每年稳步提高基础养老金。“本次待遇统一调整,全市共有10.4余万名待遇领取人员得到实惠,将于近期调整并发放到位。”兰溪市社保中心待遇结算科科长傅无敌介绍,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调整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死亡享受的一次性丧葬补助费标准,也将一并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