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7月19日 

第03版:民生

乡镇(街道)全面行使部分行政处罚权

两男子在城头水库游泳收到罚单

  记者 姜一峰

  导报讯 7月15日,在兰溪城头水库游泳的蒋先生和凌先生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分别缴纳了50元罚款。据悉,这是兰溪部分行政处罚事项赋权乡镇(街道)行使首日,以乡镇(街道)名义开出的首张罚单。

  据悉,《兰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市级部门行政处罚权交由乡镇(街道)行使的通告》于7月15日正式生效实施,全市16个乡镇(街道)全面行使部分行政处罚权,标志着全市乡镇(街道)基层治理工作迈上了新台阶,“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又走出了坚实的一步。

  “你好,我们是横溪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的执法队员,这里是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游泳、垂钓都是违法的,请立即停止游泳。”当天下午,横溪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梅江派出所开展饮用水源地违法游泳专项执法行动,发现2名男子正在水库“野泳”,立即上前叫停。

  城头水库是梅江和横溪两镇的饮用水源,也是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它的水质关系着居民的用水安全。近期天气炎热,兰溪部分乡镇(街道)最高气温超过40℃。酷暑下,来城头水库避暑游玩的市民逐渐增多,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前期,城头水库管理处在水库边设置了禁止游泳的标志牌,并通过发送手机短信等方式提醒市民不要前往水库戏水游泳。同时,横溪镇积极与水库管理处开展联合巡查,进行宣传劝导,但仍有少数市民不听劝告,执意到水库里游泳。

  下一步,横溪镇将以处罚事项赋权乡镇(街道)为契机,充分发挥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作用,加强重点领域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