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一松懈 “百元罚单”送上门
余江路美食街上3家餐馆被处罚
记者 姜一峰
导报讯 “塑料袋是其它垃圾,废弃铁罐是可回收垃圾,玉米苞叶是易腐垃圾,我知道这3种垃圾不能混投,但是这几天店里实在太忙,厨房里的师傅们又不自觉,这才混投在了一起。”8月1日,兰溪市区余江路美食街上一餐馆负责人说。当天,这条路上的3家餐馆因未正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先后收到云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出的百元罚单。
余江路是兰溪美食的聚集地之一,烧烤、火锅、小龙虾等各式美食,每天都吸引着大批食客。红火的生意,也让商家的垃圾分类工作面临着考验。如何既不影响做生意,又能快速分类垃圾,执法队员替商家做足了功课。
前期,执法队员向商家们分发《兰溪市垃圾分类宣传手册》,普及垃圾分类知识,要求商家配置垃圾分类桶,鼓励细心的员工担任垃圾分拣员。同时,在餐馆的餐桌、点餐台等显眼位置张贴《垃圾分类倡议书》,呼吁食客主动参与垃圾分类。此外,还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对屡劝不改的商家进行行政处罚。
在当天的检查过程中,执法队员一共在余江路、和平路等地检查了20余家餐馆,发现大部分能正确分类垃圾,并做好厨余易腐垃圾的密闭收运、处置等环节,但仍发现3家餐馆的后厨将各式垃圾混投。对此,执法队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根据《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分别对3家餐馆处以300元的行政处罚。
垃圾分类,重在养成,贵在坚持。今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继续抓牢“宣传+执法”的“牛鼻子”,营造“垃圾分类、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让垃圾分类成为“毫不费力”的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