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8月10日 

第03版:从严从实 打好疫情防控战

公 告

  经查,忠锡巷新5号1-1室直管公房原承租户应桂蕊(已故),现根据《兰溪市直管公房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第四项规定,对应桂蕊承租的直管公房予以清退并收回,家属请于2022年8月31日之前来城区房管所(延安路80号)办理相关手续,逾期,视为抛弃忠锡巷新5号1-1室内财产。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79-88823849

  兰溪市房地产管理处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