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8月12日 

第07版:万象

网红开价50万元卖微信号

法院:不行

  想将自己的微信账号卖出变现,这可以吗?近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的江阴法院一起有关微信买卖的典型案例引发关注:2019年9月,医美网红程某以人民币50万元的价格将9个微信号转让给赵老板用于营销,没想到赵老板最后只支付了30万元。因赵某未支付余款20万元,程某诉至法院,要求赵某支付余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江阴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之间微信账号买卖协议无效,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为什么买卖协议无效?法院解释称,程某和赵某均从事医美行业,他们转让案涉9个微信账号,实际上是为了转让其中的客户资源。正是这些海量客户信息的存在,成为赵某花高价购买微信账号的原因。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八条规定,“未经自然人同意,不得向他人非法提供其个人信息,但是经过加工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外。”双方转让微信号的客户资源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据了解,日常使用的微信、QQ、微博、小红书等平台,均在用户协议中以各类形式限制了账号转让。 据《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