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记者 徐正达
导报讯 记者昨天从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获悉,省政府日前发文,正式命名兰溪市为第六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近年来,兰溪深入践行生态文明思想,走出了一条具有兰溪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之路。引领生态治理方面,创新农村生态洗衣房建设,入选省民生获得感示范工程;全省率先完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勘界定标;将军岩出境断面水质连续3年保持Ⅱ类,在省交接断面水质考核中连续7年获优秀;兰湖、扬子江、衢江兰溪段创成省级美丽河湖。推动绿色发展方面,在全国率先启动“纺织行业智能制造示范市”创建,纺织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4+X”模式得到国家制造强国建设战略咨询委员会肯定;创成省级健康养殖示范县,以畜禽排泄物资源化利用为重点,建立“猪——沼——菜(果)”等养殖场排泄物循环利用模式。促进全域美丽方面,全市6个乡镇(街道)创成省级美丽乡村示范乡镇,22个村创成省级美丽乡村特色精品村;省级生态乡镇覆盖率100%;“天下江南”景区通过国家4A级旅游景区景观质量评价;建成王家、夏李等一批乡村振兴示范村,实现人文美、产业美与生态美和谐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