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02日 

第04版:民生

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兰溪发布最新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记者 陈志恒

导报讯 记者昨天从兰溪市发改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停车服务管理, 缓解停车难问题,提高停车泊位利用率,兰溪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明确停车收费范围和标准。该《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根据《通知》,兰溪将城区部分道路停车泊位和公共停车场纳入停车收费管理范围,划为一、二类区域。

道路泊位的停车收费标准:8时至20时,在一类区域停车,前30分钟免费,第一小时3元,一小时后2元/半小时,最高收费15元。8时至20时,在二类区域停车,前30分钟免费,第一小时2元,一小时后1元/半小时,最高收费12元。

在道路泊位停车,第一小时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一小时以后以半小时为计费单位,多出部分不超过15分钟不得计费,超过15分钟不足半小时的按半小时计费。实际停放时间超过免费停放时间的,免费停放时间计入停车计费时间。车辆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的,超过部分按上述收费标准重新计算。

公共停车场的停车收费标准:24小时收费一类区域,前30分钟(含)免费,30分钟以上至3小时(含)5元,3小时以上至6小时(含)10元,6小时以上至24小时(含)15元,最高收费15元。24小时收费二类区域,前1小时(含)免费,1小时以上至3小时(含)3元,3小时以上至6小时(含)6元,6小时以上至24小时(含)10元,最高收费10元。

在公共停车场停车,车辆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的,超过部分按上述收费标准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