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01日 

第03版:要闻

市委巡察公告

按照兰溪市委统一部署,决定开展十五届兰溪市委第四轮巡察向村(社区)党组织延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全市16个乡镇(街道)划分为四个片区,由市委巡察组对8个村(社区)党组织进行巡察,并分片指导督导村(社区)巡察工作。

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姜国群),负责巡察永昌街道李塘村、水亭畲族乡下方泉村,并指导督导第一片区永昌街道、游埠镇、水亭畲族乡、诸葛镇的村(社区)巡察工作。

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章 晶),负责巡察马涧镇姚塘下村、柏社乡岭口村,并指导督导第二片区灵洞乡、马涧镇、柏社乡、横溪镇的村(社区)巡察工作。

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陈慧林),负责巡察云山街道茆竹园村、梅江镇团结村,并指导督导第三片区云山街道、上华街道、香溪镇、梅江镇的村(社区)巡察工作。

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马世强),负责巡察女埠街道下潘村、黄店镇范宅村;并指导督导第四片区兰江街道、赤溪街道、女埠街道、黄店镇的村(社区)巡察工作。

各市委巡察组对片区巡察小组工作负总责,每个片区下设4个村(社区)巡察小组,每个巡察小组负责完成5个村(社区)党组织的巡察工作。

巡察组组长及被巡察党组织名单如下:

二、巡察时间

2023年3月初至4月中旬,约40天左右。

三、巡察内容

按照政治巡察要求,紧扣上一轮市委巡察以来村(社区)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巡察等监督整改落实情况方面监督重点,重点关注省委巡视指出的基层村(社区)存在的“三资”管理、村级债务化解等突出问题。重点检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情况;党员学习教育情况;扶贫领域等方面是否存在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中吃拿卡要、刁难甚至欺压群众的问题;党员干部是否存在涉黑涉恶涉赌涉黄类问题和参与迷信、邪教活动问题,是否插手工程建设,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等问题;在有关重点工作和工程中是否存在“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清廉村居建设过程中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需要了解的其他事项。

四、巡察方式

巡察组以听取汇报、征求意见、列席会议、召开座谈会、进行民主测评、组织个别谈话、查阅账册资料、走访了解、受理信访、抽查核实、商请有关单位协助、通知被巡察村(社区)党组织作出说明等方式开展实地巡察。

五、其他

巡察期间,干部群众对巡察工作、巡察对象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与巡察组联系,举报方式详见各组实地巡察通告,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请按照有关规定到当地信访等部门投诉举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中共兰溪市委巡察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