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4月10日 

第07版:万象

公布2023年一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为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等有关规定,现依法公布一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一、上海楚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案

上海楚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901MA28KTEG6N;法定代表人:蔡泽宜;经营地址: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富民支路58号D2-6597室(上海横泰经济开发区)。

2022年12月12日,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查处该单位承建的金华兰溪宝龙城市广场项目欠薪案时,发现该单位存在“未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违法行为。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2年12月20日下达《责令限期改正指令书》(兰人社改令字【2022】85号),要求该单位于2022年12月26日前整改完毕。该单位逾期未履行。

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3年2月1日对该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行为处以罚款30000元。

二、兰溪龙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约定及时足额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案

兰溪龙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1MA2ED5B91R;法定代表人:许华琳;经营地址:兰溪市兰江街道振兴路558号-2。

2022年12月12日,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查处该单位开发的金华兰溪宝龙城市广场项目欠薪案时,发现该单位存在“未按约定及时足额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的违法行为。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2年12月19日下达《责令限期改正指令书》(兰人社改令字【2022】84号),责令该单位于2022年12月23日前依法向该项目农民工工资专户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该单位逾期未履行。

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3年1月31日对该单位未按约定及时足额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的行为处以罚款100000元。

三、浩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案

浩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027652058333;法定代表人:张金龙;经营地址:金华市婺城区青春路300号(溪西帝景三期)。

2022年12月5日,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根治欠薪专项行动中发现该单位未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其承建的溪西帝景三期项目劳动者2022年9月、10月份劳动报酬。本机关于2022年12月5日下达《责令限期改正指令书》(兰人社改令字〔2022〕74号),责令其于2022年12月9日前结清该项目被拖欠的工资,并报送相关凭证。该单位逾期未履行。

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3年1月3日对该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行为处以罚款30000元。

四、浙江龙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按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要求提供书面材料案

浙江龙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1147402004N;法定代表人:陈兴龙;经营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兰江街道振兴路500号企业服务中心辅楼八楼。

2022年11月30日,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浙江龙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兰人社监询字[2022]80号),要求该单位于2022年12月5日前报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兰溪市保集一期、二期项目所有工人2022年1至10月份工资表等相关材料接受调查。该单位逾期未履行。

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3年1月17日对该单位未按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要求提供书面材料的行为处以罚款15000元。

五、山西四建集团有限公司未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案

山西四建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1100548009;法定代表人:侯湘东;经营地址:山西示范区新化路8号1幢B座五层。

2023年1月初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仲裁院窗口和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多名工人反映山西四建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兰溪市中德职业教育中心项目拖欠工人工资,随即我局监察员对该项目进行调查核实,经核实该项目拖欠梁大德班组2022年7月、8月的工资。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2023年1月13日对该单位下达《责令限期改正指令书》(兰人社改令字[2023]1号),要求该单位在2023年1月16日之前将所拖欠的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给工人。该单位逾期未履行。

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3年1月31日对该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处以罚款15000元。

六、江苏东吉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编制工资支付表并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案

江苏东吉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5MA7EBYA17U;法定代表人:张丹丹;经营地址:南京市鼓楼区福建路洪庙一巷5号内5栋462。

2022年12月2日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仲裁院窗口接到多名工人反映金兰创新城睿珀智能产业园项目拖欠工资,随即我局对该项目进行调查核实,经核实该单位系该项目劳务分包单位,未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编制工资支付表并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2022年12月6日我局对该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要求该单位在2022年12月9日之前将以上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到位,但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落实。

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2年12月22日对该单位未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编制工资支付表并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的行为处以罚款70000元。

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