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意孤行造违建 依法拆除“零容忍”
记者 姜一峰
导报讯 “我就想着抢时间赶紧把门庭造起来,没想到你们来得这么快,拆得这么彻底。”近日,在兰溪市女埠街道汇潭村的一处拆违现场,户主刘女士看着刚拆除的钢筋水泥十分懊悔,表示今后一定规规矩矩造房,不再动“歪脑筋”。
据悉,刘女士于今年初通过建房审批程序。近日,女埠街道国土所、执法中队前往现场复查,发现该户地基已建成且未发现违建,刘某某尝试着问执法人员,是否可以在房屋门前再建一个门庭,被执法人员一口回绝,并叮嘱她放弃违建念头,否则一律拆除。刘某某似乎听了劝,满口答应。
然而,执法队员在开展日常巡查时,发现刘某在门庭位置已打起2个地桩,意欲建设门庭,执法队员当即下发限改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工并自行拆除地桩,同时一再向户主强调不得有任何超面积建设行为。一周后,巡查人员再次前往现场查看,发现门庭处已建起2根栋。对此,女埠街道当即组织力量进行了拆除。
“刘某某的一再任性换来了一堆废墟,我们三番五次地提醒她,她却不以为然,抱着侥幸心理一意孤行,终究被执法人员依法拆除。”女埠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我们将辖区内在建房统一建立了数据库,安排专人每周进行现场巡查,并做好跟踪登记,同时联合工作片和村两委加强监管,发现一起,处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