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主犯洪峤被执行死刑
女孩父亲哽咽:对得起孩子了
5月7日,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罪犯洪峤被执行死刑。对此,遇害女孩父亲哽咽回应:终于看到执行了,感谢大家的支持。我们终于松了一口气,也对得起孩子对我们的信任。感谢大家,感谢云南公检法。
据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23年5月7日,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洪峤执行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
2022年6月27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判处洪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洪峤上诉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认为,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核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对洪峤判处死刑的刑事裁定。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依法安排洪峤会见了近亲属,充分保障了被执行罪犯的合法权利。
2020年7月9日,在洪峤的指使下,曹泽青、张晨光将李胜的女儿李某月诱骗至西双版纳勐海县城郊的山林中杀害并掩埋。
2020年9月,勐海县人民检察院通报称,该院2020年9月4日对犯罪嫌疑人洪峤以涉嫌故意杀人罪、盗窃罪批准逮捕;对犯罪嫌疑人曹泽青、张晨光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对犯罪嫌疑人祁文强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
据九派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