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5月15日 

第05版:平安兰溪

让公平正义看得见听得到

兰溪首次以听证方式开展立案监督

记者 成 超 通讯员 童一博

导报讯 “经过评议,我们三位听证员得出一致意见,公安机关应当对张某某以诈骗罪立案侦查。”5月11日下午,在兰溪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检察听证室,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听证,兰溪市人大代表姜国根代表所有听证员对钱某某控告的张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提出意见。这是兰溪市人民检察院首次以听证方式开展立案监督。

本次听证会由兰溪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陈旭忠主持,邀请具有法学专业知识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听证评议。案件的焦点在于公安机关对张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说明的不立案理由是否成立。

听证会现场,承办检察官介绍基本案情后,对依据的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了分析;控告人钱某某重申并补充了自己的申请理由;侦查人员对前期调查情况及不予立案理由进行了详细说明;三位听证员就案情中的关键情节、证据是否到位等问题进行针对性发问。经评议,听证员一致认为公安机关应当对张某某以诈骗罪立案侦查。侦查人员在发表陈述意见时,当场表示会全力侦查此案。

自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成立以来,兰溪市人民检察院落实“双赢多赢共赢”司法理念,强化监督协作,创新监督模式,提升执法司法水平,有效保护被害人合法权益。一方面,从以往的对刑事案件单一事后监督,向前拓展至案件移送前的主动介入、向后延伸至控告申诉阶段的协作配合,不断延伸监督触角,拓展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的广度、深度和厚度,使得检警配合更高效,监督更有力。另一方面,在案件办理中坚持“亲历性”办案模式,培养自行补充侦查意识与能力,承办检察官对案件中的争议焦点开展自行补充侦查工作,重新核实关键证据情况,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提升监督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