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礼让救护车”要处罚也要普法
■ 何 勇
近日在四川成都一红绿灯路口,一女子开私家车挡住救护车去路,120司机下车劝让,但该女子担心被拍照扣分,怎么说都不挪车。(据极目新闻5月27日报道)
救护车,是病患的救命车。救护车在路上每耽误一分钟,患者的危险都有可能加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给救护车让路,让出一条“生命通道”,是一种社会责任,也是一种法定义务。私家车司机拒绝给救护车让路的行为,已涉嫌违法,应当受到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报道中私家车司机拒不给救护车让行的理由是担心被拍照扣分,这表明礼让救护车不会扣分的常识还不够普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让道救护车若被处罚,可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说明情况,情况核实后会撤销处罚。
从这个角度看,相关部门在依法对该司机进行处罚的同时,也要加大交通法规宣传力度,让广大司机知晓避让救护车的重要性,特别是要普及礼让救护车不会被扣分的法律常识。这样,才能解除大家的疑虑,使礼让救护车成为一种文明自觉和驾驶习惯,让“生命通道”更通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