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发现一起违规重复领取养老待遇案
人社部门:这是违法的,应主动配合清退
记者 鲍 莉
导报讯 近期,兰溪市社保中心通过稽核内控检查,发现一起违规重复领取养老待遇的案件。
事情还要从2010年11月说起。当年,钱某参加了兰溪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在到达60周岁缴满15年后,钱某于2018年2月申请办理了待遇申领,每月正常领取城乡居保养老金178.5元。然而,今年5月,人社部开展全国稽核大数据比对,发现钱某另从2017年11月起在江西省每月领取企业职工养老金1359.24元,存在跨省重复领取养老待遇的情况。对此,社保工作人员进行了认真核实。原来,钱某早年间在江西打工时,参加了社保并一直坚持缴费,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在当地办理了退休手续。随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工作开展,人社部加强了跨省市的业务数据比对,全国范围内的重复领取待遇违规行为都能被发现。
在确认重复领取后,市社保中心责令钱某及时退回重复领取的待遇1.6万余元,并终止了其在兰溪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市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兰溪已多次开展违规待遇领取核查清理工作,将持续打击违规重复领取养老待遇的行为。重复领取待遇包括跨地区重复领取、跨制度重复领取。参保人员出现此类情形,应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反映,配合核查处理,退还多领取的待遇。目前,我国个人养老金制度正稳步发展,市民如果想多一份养老保障,可通过各类金融机构选购个人养老金产品,提高老年生活水平。
兰溪人社部门提醒,根据相关规定,类似钱某在两地同时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到达退休年龄后领取两份待遇的行为是违法的。如不配合清退工作,将同时暂停两地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