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吴村一自建房严重超标违建
村民建房谁来全程监管?
记者 童 茜 张 恒
导报讯 近日,有市民向本报“新闻聚焦”栏目反映,称兰溪市上华街道中吴村一村民自建房及庭院涉嫌存在超标违建行为。该自建房是否违反农村建房规定?审批监管程序是否到位?带着种种疑问,日前,记者对此进行了实地调查。
沿上华街道中吴村主干道前行,这户村民的自建房格外显眼。房子由紧挨道路的庭院和房屋建筑主体两部分组成。庭院内铺设了小道,搭建了石亭,部分土地进行了硬化处理。外围则建起了高约2米的围墙。自建房整体长30余米、宽10余米,其中庭院的占地面积足以满足新建一户住房的用地需求。
根据2016年兰溪出台的《兰溪市农村居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村民建房实行属地管理,建房应按照“一户一宅”原则,以户籍登记人口为基础,限额申请用地。
记者从中吴村村委会负责人处获知,该村民于2019年以2人户95平方米的用地需求,向村委会申请异地新建,2020年经上华街道同意建房审批请求后,于2021年开始施工。因此,该村民在申请建房、村级审查、建房审批、放样验线过程的手续,均符合相关规章要求,其庭院用地也为自留地。然而,造着造着,房子就违规了。
“现自建房占地面积为118平方米,投影面积126平方米,超建23平方米。”上华街道自然资源所马达工作片负责人介绍,260余平方米的门口庭院部分土地性质是一般耕地,现改造成了家里的花园。“这些都是我们监管不到位的过错。”
规范农村建房是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通过有效整合农村用地,使土地资源得到集中规模化利用,从而提升人居环境品质。特别是近年来,全市加大对农村建房管理力度,并于2022年11月出台《兰溪市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办法》,对农村建房批后的监管环节都有详细严格要求。该《办法》明确,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有责任做好村民建房的动态巡查,全过程监督在建房屋施工情况。
然而,根据上华街道和中吴村相关负责人的反馈,该自建房开始施工后,村委会及街道执法中队对超占面积的情况并没有第一时间进行阻止、报告,存在监管不力的情况。
“我们表态,对于这处自建房的违建部分应拆尽拆,围墙必拆。同时,对门前涉及到土地性质为耕地的土地,以‘零容忍’的原则全部恢复到复垦状态。”上华街道党工委委员、常务副主任章志军表示,目前,该村民已在自行拆违中,街道也将巡查落实整改情况,并限期本月底前完成。街道将以此为契机,完善监管制度,加强动态监管,确保农村建房管理有新突破。
中吴村村委会负责人也表示,今后,村建房小组和分管干部将加强巡逻,及时制止农户违规苗头。
记者手记:中吴村村民自建房超标违规的背后,暴露出当地农村建房全链条体系内,各方主体责任缺位的问题。农村建房是否规范,村干部是最容易掌握情况、能最快发现问题的,但很多时候为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宁愿扮演“老好人”的角色,对违规建设“睁只眼闭只眼”。而属地街道巡查不到位、监督执法缺失,更加助长了“违建”这股歪风邪气。
对于多数人来说,造房子是一辈子的大事。倾尽全力住上好房子,本质上是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但绝不能以突破硬性规定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