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经查,兰溪市云山街道工人路37号(3)1-15室直管公房原承租户陈忠飞(已故),现根据《兰溪市直管公房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第四项规定,对陈忠飞承租的直管公房予以清退并收回,家属请于2023年7月15日之前到公房管理所(延安路80号)办理相关手续,逾期视为抛弃兰溪市云山街道工人路37号(3)1-15室内财产。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79-88823849
兰溪市房地产管理处
2023年6月26日
经查,兰溪市云山街道工人路37号(3)1-15室直管公房原承租户陈忠飞(已故),现根据《兰溪市直管公房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第四项规定,对陈忠飞承租的直管公房予以清退并收回,家属请于2023年7月15日之前到公房管理所(延安路80号)办理相关手续,逾期视为抛弃兰溪市云山街道工人路37号(3)1-15室内财产。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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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房地产管理处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