垂钓爱好者注意了!
这个地方钓鱼罚款200元
记者 姜一峰
导报讯 “这里是饮用水源保护地,在这垂钓属违法行为,请立即撤离江岸!”连日来,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对兰溪市区饮用水水源地进行执法检查。
据了解,兰江作为备用水源,划定衢江马鞍徐人渡至南门码头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承担着全市人民“水缸”的重要角色。但因地处市区,众多垂钓爱好者常聚集于此,给水源地的水质带来安全隐患。尽管有关部门已在保护区内设置警示牌,但仍有市民无视“禁令”,擅自垂钓。
“这里离市区近,水质好,鱼也多,就过来钓了,没想到违法了。”在横山大桥附近水域,多名垂钓者说。由于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垂钓活动,他们的行为已违反了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对他们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按照简易程序对钓鱼者作出每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爱惜水资源,保护饮用水,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兰溪是一个结构性缺水城市,饮用水源地的安全显得越发重要。据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执法四中队教导员蒋伟介绍,在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除了禁止垂钓,游泳等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也是不允许的。
“当下兰城用水紧张,呼吁市民不要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进行垂钓、游泳等影响水质的活动,共同保护饮用水源地安全。”该局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