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土地“资源”变“资产”
兰溪首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成功入市
记者 成 超 通讯员 邱昱蕊
导报讯 近日,兰溪首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公开拍卖,并出让成交,敲响全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第一锤。
本次拍卖出让的土地位于柏社乡北舒村,面积9.84亩,土地用途为旅馆用地、娱乐用地,由兰溪市飞鸿农业有限公司竞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入市成交价款,在扣除土地成本费用和入市增值收益调节金后,其余全部归农村集体所有,并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统一管理,真正实现土地“资源”变“资产”,为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动力,为后续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蹚出了一条新路子。
据悉,今年3月,兰溪市被自然资源部列为深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县(市、区)。兰溪结合“地标富农”,重点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方式、农村存量建设用地盘活机制、集体建设用地历史遗留问题解决途径等方面的问题,在前期大量调查摸底及多方多轮次征求意见基础上,形成了《兰溪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施办法(试行)》最终成果。
与此同时,兰溪积极从政策层面找突破口、从业务层面寻结合点,根据《土地管理法》《乡镇企业法》等相关规定,结合近年各级(部门)出台的《关于做好采矿用地保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制定了《兰溪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努力为城镇开发边界线以外新增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供应打开缺口、补齐短板,不断建立健全规范化、科学化制度。
在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工作中,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多次与乡镇(街道)、有关部门沟通对接,认真研究政策、探索实施路径,从规划审批、确权登记、勘测定界、地价评估,到入市方案编制、收益分配等方面仔细研究探索,全力做好土地要素保障,助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