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入选乡村建设评价 省级样本县
记者 陈志恒
导报讯 近日,省建设厅印发通知,决定选取7个县(市)作为省级样本县开展2023年乡村建设评价工作,兰溪入选乡村建设评价省级样本县名单。
据了解,评价围绕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的目标要求,抓住让人民群众安居这个基点。为提高评价的针对性、有效性,我省结合实际,在农房建设、村庄建设、县城建设、发展水平等四方面、57项国家指标基础上增加了10项省域特色指标,对乡村建设进行分析评价。
接下来,兰溪将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县域乡村建设水平的重要依据,扩大村民问卷调查覆盖范围,广泛收集各方面针对乡村建设的意见建议,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乡村建设评价工作,找准乡村建设中群众“急难愁盼”,精准施策助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