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店镇:
一餐饮店因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被罚
记者 姜一峰
导报讯 为进一步“扫”清辖区潜在燃气安全隐患,连日来,兰溪市黄店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镇应急站、建设站、市场监管所对餐饮店铺等燃气使用单位的用气安全情况开展“拉网式”检查,“加压”燃气领域执法,筑牢燃气安全防线。
检查人员检查至黄店老街餐饮店时发现,该店使用燃气作业区域的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不见踪影。随后检查人员询问店主是否有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时,店主连忙从消毒柜上的塑料袋中拿出该报警装置。检查人员向该店主指出,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放在消毒柜上而且没有通电使用,不具有警报功能。
“我们应该正确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只有这样它才能在燃气泄漏的第一时间发出警报,起到保护的作用。”随后该餐饮店店主在检查人员的指导下将报警装置按规范安装完成。鉴于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对其作出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
防患于未“燃”,燃气安全无小事。下一步,黄店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将继续联合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对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执法检查,继续加大燃气安全领域的执法力度,防患未“燃”前再加“预警钟”,为市民“瓶”安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