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气”混用?兰溪一饭店被罚三百
记者 姜一峰
导报讯 “同一厨房内只能使用一种燃料,请你立即整改!”近日,位于兰溪市环城西路的一家饭店因在同一厨房内混合使用两种燃料,被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为有效防范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规范各环节安全管理,连日来,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发区中队深入辖区餐饮场所,开展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在现场检查过程中,执法队员发现一家土菜馆的后厨内有两套燃气灶具,厨师正“淡定”地使用生物油燃料和液化石油气两种燃料炒菜,丝毫没有意识到危险。
“如果液化气发生泄漏,而一旁的生物油灶还处于开启状态,就可能引爆泄漏在空气中的燃气,后果不堪设想!”执法队员当场开展警示教育,同时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
“我想着用两种燃料比较方便,效率更高,没想到油气混用会有这么大的安全隐患,现在想起来都有些后怕。”在执法队员的宣传科普下,店主关某认识到错误,表示将立即整改。
根据相关规定,商户在使用和存储燃气时必须具备一定的安全条件,同一场所内不得使用或储存两种及以上不同的燃料。最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该商户作出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