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美丽兰溪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兰溪法院:探索“绿色破产”新路子
记者 成 超
导报讯 8月15日是首个“全国生态日”,连日来,兰溪法院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加大审理涉环资类案件的力度,推进和支持环境公益诉讼,积极探索“绿色破产”及时发现并处置生态环境风险,最大程度保全破产企业的环境权益,为美丽兰溪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被告人陈某某和鲍某某在菜场经营水产摊位,自2021年下半年起,二人以营利为目的,共同非法收购被非法猎捕的华南兔等陆生野生动物,出售给他人用于出售、食用,共计金额28000余元。经鉴定,涉案两只草鸮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价值30000元;查获的兔类经鉴定均为华南兔,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浙江省一般保护动物,价值2640元。
在陈某某、鲍某某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及非法收购、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案中,兰溪法院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了审理,这是2018年4月《人民陪审员法》出台后,兰溪法院首次适用3名法官+4名陪审员的合议庭模式公开审理案件。最终,判决被告人有期徒刑两年三个月,并处罚人民币两万元。
在另一则案件中,被告人王某某因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兰溪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并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一审认定构成非法狩猎罪。
近年来,兰溪法院按照绿色重整、绿色退市、绿色预警三种模式对涉环境权益处置的企业精准分类施策,率先探索出一条“绿色破产”新路子,目前已成功处置4件涉环境权益处置的案件,涉案金额达75271余万元。同时,法院还采用“企业自主申报+管理人识别核查+府院协同审查”相结合的方式,精准识别破产企业享有的正、负环境权益,及时发现生态环境风险,最大程度保全破产企业的环境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