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励50万 10月10日截止
2023年兰溪市人民政府质量奖开始申报
记者 鲍 莉
导报讯 记者昨天从兰溪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兰溪已启动2023年兰溪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选工作,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10日。符合条件的企业或组织,可登录兰溪市人民政府官网下载申报表格,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市评审办。
兰溪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设质量奖、质量管理创新奖2个奖项。其中,质量奖是兰溪市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奖项。质量奖和质量管理创新奖合并申报,也就是说,质量管理创新奖不单独申报。对获得质量奖和质量管理创新奖的企业或组织,由兰溪市人民政府进行表彰和奖励,分别给予50万元和10万元的奖励。
据悉,兰溪市行政区域内实施卓越绩效管理,从事产品生产(含农产品加工)、工程建设、服务提供、环境保护、医疗教育的组织均可申报,但需具备下列条件:在兰溪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并正常运营3年以上;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和浙江省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产业政策要求;实施卓越绩效管理1年以上,并取得显著成效,近3年主要经济指标和社会贡献程度居全市同行业或同类型组织前列,技术、服务和质量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对数字经济新兴产业、生命健康产业和农业,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年限不作要求;积极开展质量创新、标准创新、品牌创新和知识产权创新,特别是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制造方式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取得成效,创新成果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依法诚信经营,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社会信誉;参评组织上年度的“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应达到A、B类,对规模以下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不作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申报材料需经所在乡镇(街道)或行业主管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至兰溪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地址为兰花路801号兰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为0579-88967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