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建筑垃圾未落实“一车一扫”
一公司未运行电子转移联单被罚两万
记者 姜一峰
导报讯 近日,兰溪一家废土清运公司因现场转移建筑垃圾未运行电子转移联单,收到了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出的2万元罚单。这是全市开出的该事项首张罚单。
据悉,今年以来,兰溪全域推广运行电子转移联单,使每一车建筑垃圾去向可查、有迹可循,以进一步规范工程渣土运输处置各环节。
事发当天,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执法四中队执法队员巡查至西山路一处建设工地时,发现一辆绿色渣土车未落实“一车一扫”就径直驶出工地,当即上前喊停。
现场,执法队员通过查看纸质转移票据,发现截止到当天下午2时05分,该工地共运输建筑垃圾31车。而省建筑垃圾监管服务系统显示当天该项目只有8单电子转移联单,有23车建筑垃圾未使用电子转移联单。
“《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转移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危险废物的,相关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单位应当通过省固体废物治理系统运行电子转移联单。”执法队员告知该工地现场负责人吴先生,无特殊原因未使用电子转移联单属于违法行为。
“这些建筑垃圾准备运去砖瓦厂,都是批过的。今天碰巧工地扫码的人不在现场,想着少扫几辆车应该没关系,没想到还是被查到了。”吴先生为自己的一时侥幸后悔不已。
最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有关规定,对该废土清运公司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自今年启用电子转移联单以来,兰溪共开出4607张建筑垃圾电子“身份证”,有效实施建筑垃圾全流程、全天候智慧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