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子里竟圈养了十几只鸡 扰民 执法队员要主人限期整改 解忧
记者 姜一峰
导报讯 近日,居住在兰溪市区延安路的市民向云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求助,称邻居家院子散发出臭味,而且每天清晨就有家禽鸣叫,扰乱了邻里的作息。
执法队员在现场看到,一间小屋前的院子里圈养了十几只鸡,还有许多鸡粪便。
执法队员告知当事人,根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成区内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畜家禽,违反相关规定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没收饲养的家畜家禽,可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当事人当即承诺会在规定时间内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