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地块偷倒建筑垃圾? 罚!
记者 姜一峰
导报讯 近日,兰溪市女埠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辖区农贸市场前的安置地块上赫然堆着一堆建筑垃圾,来往行人看到极其扎眼。
执法队员当即展开调查,通过排查监控以及对周边工地走访,发现该建筑垃圾来自女埠老菜场改造工地,随后便联系了工地负责人应某。“工地体量小,能产生的水泥建筑垃圾也就一车的量,我倾倒的那个安置地块到时候反正要开始施工的,以为自己只倒一车应该影响不大。”面对执法队员的询问,应某解释道。
现场,执法队员对应某开展思想教育,告知其倾倒建筑垃圾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没想到这样也是违法的,我会配合执法队员马上清理建筑垃圾。”最终,鉴于当事人初犯,且整改积极,女埠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法对其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